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权威人士表示,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是人民银行作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出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多重目标,包括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给、助力保交楼和“白名单”机制等。
支持地方国企收购存量房产
记者调研了解到,郑州、南京、珠海等地国企已先行先试通过直接收购、以旧换新等方式参与到存量房的去化过程中,初步统计目前各城市公布的计划收购住房已超过1万套。本次人民银行及时设立专门的再贷款工具,支持地方国企收购存量房产用作保障性住房,体现了对党中央决策的落实和地方政府主动化解存量住房风险的支持。
据介绍,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上述权威人士介绍,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收购的存量房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按照保障性住房是用于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的原则,严格把握所收购商品房的户型、面积标准。
收购主体则由城市政府选定,被选定的地方国企及所属集团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同时应具备银行的授信要求和授信空间。坚持市场化运营,收购资金通过租赁经营收入和未来售房收入回收,确保商业可持续,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与保交楼“白名单”机制
形成合力
“新工具是对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的延续。”权威人士表示,此前人民银行已设立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并在部分城市试点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住房、扩大租赁住房供给,试点在各城市有序落地,商业可持续的模式初步形成,此次政策调整也相当于是将实践经验推广至全国。
市场专家分析,人民银行新设立的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将与保交楼“白名单”机制形成合力。房地产企业出售商品房后,回笼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续建,切实履行保交楼法定责任,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房企回笼资金能力增强后,也有利于其更多项目满足“白名单”条件,形成良性循环,提振购房人的信心。
此前有专家表示,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是大方向,在房地产供求关系变化的大背景下,通过收购存量房改为保障性住房一举多得。一方面,有利于加快商品房市场“去库存”。引导地方国有企业在金融机构支持下市场化参与收购,能够快速形成团体购买力,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速度。对于目前房地产库存量大、去化周期长的城市,无疑能起到一定支持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市场供给。通过盘活存量,有助于缓解目前房地产市场中商品房供给多、保障性住房供给少的结构性矛盾,更好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权威人士表示,盘活存量也是化解房地产风险的关键。房企账面上一头是土地和待售房产、一头是债。要偿还债务、化解风险,除了尽可能协调各渠道的融资支持,主要还得靠卖掉房产和土地,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化债。在新工具支持下,地方国企可以成为市面上房子的新买主,打通市场循环。市场专家建议,从更长期来考虑,未来土地等都可以作为盘活资产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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