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停贷风波以来,河南省正加快化解处置问题楼盘。
河南省洛阳市下辖瀍河回族区7月18日上午召开问题楼盘化解处置推进会,研究解决问题楼盘化解处置难题。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群众利益至上,担当任事,把握保交房、早交房工作重点,加快问题楼盘化解处置进度。
会议强调,要紧盯工作重点,着眼保交房、早交房,进一步摸清底数,进一步细化措施,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各环节工作落实。进一步优化配强问题楼盘项目指挥部,县级领导分包到具体项目,切实负起领导协调责任。
驻马店市正阳县自然资源局7月17日召开全县问题楼盘化解不动产证办理问题汇总推进会,全面分类梳理问题楼盘不动产证办理情况,逐企业逐楼盘听取进展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究对策,提出化解工作意见建议,切实把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与抓防风险稳经济促增长保稳定“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根据河南省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平顶山中心城区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推进会”相关内容,河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问题楼盘处置化解政策,涵盖面非常广,力度也非常大。
7月15日上午,平顶山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张树营主持召开市区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推进会。会议听取了市问题楼盘办和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政府关于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重点围绕“保交楼”问题,就项目复工、资金筹措、司法解封、信访稳定等事项进行了深入研讨,指导中心城区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动员全市上下加压奋进、攻坚突破,确保实现“保民生”“保稳定”目标。
会议提出,要吃透政策,完善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深入研究,吃透上级政策精神,用足用活用好现有政策,坚持做到“一楼一策一专班”,结合每个问题楼盘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问题楼盘处置化解方案,精准施策、提高效率,扎实推进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工作。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平顶山市住建局3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加快推进全市停工烂尾项目化解工作。
会议提到,要按照河南省问题楼盘化解“369”的时间要求,包案领导要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化解任务。
平顶山市住建局局长黄建军传达了省、市问题楼盘历次会议精神,市问题楼盘办副主任、市住建局副局长马娜解读了省问题楼盘处置化解政策措施和化解标准,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郏县、鲁山县、汝州市等6个县区的28名停工烂尾类问题楼盘包案领导逐一汇报处置化解情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7月15日的消息显示,“坚决在9月底完成化解任务,确保经济平稳运行”。新华区区长张伟民在区问题楼盘处置化解推进会上表示,一是高度重视,加压奋进。问题楼盘处置化解涉及民生,涉及底线,关乎社会大局稳定,拆迁安置压力很大,刻不容缓。要依法依规处置,重点推进。二是明确任务,分类施策。要紧跟政策,做好向上汇报协调工作。一楼一策,紧盯不放,确保问题化解到位。三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今年5月底,我区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各化解专班进行调整充实,实行“一项目一专班”,各专班负责人要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统筹协调推进问题化解。要严格按照“13710”工作要求,用好“两单一图”,具体深入抓好落实。四是筑牢底线,维护稳定。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发放群众过渡安置费,农民工工资,取得群众理解,全力做好稳定工作。另一方面高度警惕近期的“烂尾楼断供”事件影响,认真研判风险,避免形成规模性事件。各化解专班要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做好问题楼盘化解和群众维稳工作,坚决在9月底完成化解任务,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据河南商报7月14日报道,河南省巩义市发布消息称,该市问题楼盘实现全部化解。
报道称,在解决河南省、郑州市交办的澳龙港湾、御景豪园、丽景花园问题楼盘事件时,巩义市探索尝试破产复工续建的工作模式,3个项目均已完成破产程序并复工续建,实现了该市问题楼盘的全部化解。
河南省统计局分析2022年5月份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时指出,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低迷。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4%,比1-4月回落1.2个百分点,低于全部投资增速9.1个百分点。
1-5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3990.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2.2%;商品房销售额2424.39亿元,下降20.5%,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2.8%。
5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2315.67万平方米,比4月末减少11.5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加3.27万平方米。
1-5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3990.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2.2%;商品房销售额2424.39亿元,下降20.5%,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2.8%。
1-5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到位资金2769.92亿元,同比下降11.8%。其中,国内贷款196.48亿元,下降19.2%;自筹资金1707.07亿元,增长4.8%;定金及预收款530.29亿元,下降32.1%;个人按揭贷款289.17亿元,下降34.6%。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消费)”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gkjne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