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开始升温,个别城市出现过热苗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地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因城施策、精准调控,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力度。
这位负责人表示,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20年22个试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分别比2019年收窄3.1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是精准有效的。
国务院22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这位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对调控工作不力、房价涨幅过大的城市,要坚决予以问责。同时强化省级政府的监督指导责任。
二是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完善“三线四档”融资管理规则,严格实施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加强对中小型银行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经营贷、信用贷、消费贷等资金违规用于购房。
三是建立房地联动机制。推行北京市住宅用地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做法。严格购地企业资格审核,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和清退机制。
四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调控合力。建立房地产市场数据共享机制,为及时精准市场调控提供数据支撑。
五是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租赁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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