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9日讯 湖北省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湖北广联置业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湖北广联置业在从事房地产楼盘“御湖花园”销售的过程中,发放含“御湖花园位于北湖中心地带。随着沿江高铁启动,天门站即将投入建设。天门市总公司初步拟定了两条公交线路,线路2途经北湖湿地公园”等内容的印刷品广告。该广告中市政交通规划引证的内容系湖北广联置业在互联网上所知,无法提供天门市市政交通相关部门的规划等相关材料。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湖北广联置业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标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之规定。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湖北广联置业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0000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消费)”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gkjne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