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深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大量增加公共住房供应成为深圳此次居住用地供应的重点。
意见稿指出,未来深圳将逐步提高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规模和比例,确保至2035年全市常住人口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年度居住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30%,规划新增各类住房200万套以上,公共住房占比不低于60%。
《意见稿》强调,深圳市商业办公用地供应相对过剩,需调整用地结构,加大住宅用地供给。长期以来,深圳写字楼面临供应过剩、空置率过高的问题。
《意见稿》鼓励商业用地改成公共住房,可通过调整规划转为居住用地。具体而言,在保持原批准规划容积不变的前提下,将已批商业建筑面积全部或部分调整为出售的公共住房。原批准土地用途为商业的,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建筑面积调整为居住用途,其中商品住房面积按所调整商业建筑面积的30%确定,其余住宅建筑面积作为出售的公共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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