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7月13日,澎湃新闻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出台二手房交易新规。
根据成都市发布的《关于调整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明确取消原“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的规定。同时,对于购买再交易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如所购再交易房由住建部门公布了成交参考价格,则住房价值按住建部门确认的网签备案合同价、房屋评估价以及住建部门公布的成交参考价格三者中的最低值认定,计算可贷额度。
据悉,该政策自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
据了解,成都于今年5月28日发布首批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涉及成华区、金牛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天府新区和高新区的201个小区。参考成交单价最高为39300元,位于高新区的中大文儒德小区;金牛区的西城首峻参考单价最低,为12607元。首批二手房成交指导价基本上打了八五折左右,最低甚至达到六折。
随后的7月8日,成都市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发布成都第二批住宅小区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共涉及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286个住宅小区,最高价格33006元/平方米,为高新区的凯德世纪名邸和万科公园五号;青白江区的瀚城国际二手房参考价最低,为7016元/平方米。
对于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发布机制,成都市住建局表示,成都关于进一步规范二手住房交易行为,一是加强对二手住房挂牌价格的管控,要求经纪机构不得受理及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挂牌价格,社会化网络信息平台要配合做好技术管控;二是先期重点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的二手住房实际成交价格进行梳理,逐步形成区域网格化的二手住房参考价格,定期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用于指导二手房市场买卖、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相关单位及借款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公积金贷〔2019〕1号)中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关于再交易房住房价值的认定
购买再交易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如所购再交易房由住建部门公布了成交参考价格,则住房价值按住建部门确认的网签备案合同价、房屋评估价以及住建部门公布的成交参考价格三者中的最低值认定,计算可贷额度。
二、关于楼龄超过10年首付款比例的规定
取消原“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的规定。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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