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郑州市房管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内容,郑州全市将实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制度。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郑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保证机构。交易双方当事人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包括一次性付款、首付款、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房款等)存入郑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保证机构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后,交易双方当事人方可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通过查阅《通知》附件——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银行明细表可知,入选银行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郑州银行等十五家银行。
“存量房交易付款环节不仅有定金、贷款、尾款等环节,还涉及交易房屋的抵押等事宜,容易出现交易风险。”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相当于政府为二手房买卖提供了“安全支付”功能,可进一步保障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
与此同时,郑州市房管局官网还发布了《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交易资金应全部纳入资金监管。在提供网签服务时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告知交易双方当事人关于资金监管的相关内容,协助交易双方当事人与交易保证机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不少地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没有强制性,存在交易不成功资金原路退返难,购房者权益缺乏保障等问题,在存量房交易比重持续上升的背景下,加强资金监管十分必要。同时,中介机构也有义务提醒购房者进行资金监管,并且在二手房交易三方协议里增加资金监管的条款,从而保障购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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