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北京等地发文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时,多地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提高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下调最低首付款比例、因城施策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等,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上调缴存基数
微信公众号“杭州发布”8月5日消息,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2024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3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953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953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490元。缴存单位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在10%至24%的区间内,由个人申报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在此之前,北京等地出台了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相关政策。7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5283元。按照12%的缴存比例,最高每月可缴纳8468元公积金,比2023年度上限增加334元。
8月1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调整工作。通知明确,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5283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4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94元。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为5%-12%。
提高贷款额度
中国证券报记者观察到,近期,昆明等地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下调最低首付款比例。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缴存人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本次政策调整自2024年8月5日起执行。
部分地区提高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最高额度。
据微信公众号“萍乡发布”8月1日消息,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涉及降低个人首付比例、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实行“以旧换新”交易模式等措施。取消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限制;开通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业务;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在原“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提高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标准及可贷额度。
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中国证券报记者观察到,部分地区提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8月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首付款不影响以该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可贷额度计算。提取首付款购房后可以该套住房继续申请提取,可提取额度扣减已提取首付款金额。首付款划转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前,申请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及其他提取业务。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的,购房人应会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金额原路退回。
山东省提出,将指导各市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缴存人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还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人租房提取不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支持各市因城施策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市县积极争取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优选1-2家保障性住房收购主体,细致摸排需求和存量商品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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