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30日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支持盘活存量土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然资源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与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衔接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主动对接住房建设需求
各地要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则,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与当地的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相衔接,严格落实“以需定供”,统筹安排全年的住宅用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健康稳定。
合理控制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较长城市的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各地在年内实施供地的过程中,严格对照最新的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及时调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特别对于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超长的城市,要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坚决遏制存量土地不合理增长态势。对于其他去化周期较长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合理控制其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和节奏,确保存量不增加,逐步盘活消化。
继续大力保障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坚持保障民生,继续优先保障各类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安置房等项目的土地供应,应保尽保。
严格执行住宅用地收回的有关要求
各地要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掌握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住宅用地底数,持续动态更新,拟订分类型、分步骤的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于超期未动工两年以上的闲置住宅用地,该收回的要依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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