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满足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保,就可以将本人和孩子一起落户常州了。3月15日,常州官宣最新落户政策,根据常州市公安局出台的《关于在我市全面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通知》,常州在全市范围(不含溧阳)对市外户口准入,全面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是指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镇(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满足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为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申请新制度落户需要满足两点要求:一是以“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为基本条件,满足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任意一项;二是满足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的条件。即:在全市范围(不含溧阳)连续居住时间满半年、已申领(签注)居住证的申请人,参加本市城镇社保并提供参保证明或提交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的,或者参加本市(包含户籍准入年限互认地区)城镇社保满半年并提供参保证明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入。
其中,“合法稳定就业”以参加常州本市城镇社保并提供参保证明为依据予以认定(申请时应为参保状态);在已实现户籍准入年限互认地区(目前已实现与无锡互认)参缴社保的,视作在本市参保。
更为人性化的是,新政中新市民在申请落户时也可为“共同生活随迁人员”申请,即与申请人在全市范围(不含溧阳)的同一居住地址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相关人员居住信息以“江苏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为依据予以核验确认。
上证报记者了解到,此前,常州已多次调整落户政策、取消商品房限购政策。今年,新晋“万亿之城”的常州,原本就是全国25个“万亿之城”中常住人口最少的,仅530万。常州这一波落户新政也为下一阶段发展积蓄人才、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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