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据河南省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提出,自2023年12月12日起,多子女家庭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因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按照家庭年缴存金额或租房提取最高限额提取。
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方面,多子女家庭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金额可执行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目前可申请12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金额按照贷款最高额度执行,目前可申请100万元。
同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及,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社会事业优秀人才、博士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面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
通知显示,支持对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缴存至办理退休手续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支持对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支出的租金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支持对象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迁出地和迁入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可合并计算;支持对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时,可按照首次首套双缴存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认定贷款金额;支持对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按照工作迁出地或迁入地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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