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上栗发布”9月27日消息,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发布《上栗县国庆·中秋双节期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涉及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等方面措施。
《措施》适用于上栗县行政区域内(不含因调区扩容委托经开区代管的区域)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补贴对象为在上栗县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的业主。《措施》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实施。
文件提出,上栗县将给予政府惠民补贴:凡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购买上栗县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的业主,政府给予200元/平米补贴。
同时给予三孩购房补贴:凡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在上栗县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的上栗县户籍三孩且孩子均未满18周岁(计算时间截止商品房合同备案日)的家庭(以购房人户口薄为准,特殊情况由卫健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与第一条政府惠民购房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给予契税财政补贴: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在上栗县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购买首套房的由县财政按所得部分50%给予补贴,相关税款实行先征后补。
给予院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对高校、中职、技工院校等毕业5年内的各类院校毕业生,与企业及教育、医疗类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就业人员;或办理了营业执照,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在上栗县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县财政按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中专(技校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对各类院校毕业生在上栗县行政区域内就业创业后购买首套房,并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即可享受6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受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倍数限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并且无房的院校毕业生,在满足租房支取条件下,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提取金额按不高于1000元/月的政策执行)。
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贷款最高额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型住房按揭需求,更好地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在上栗县行政区域内,采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并合理下行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在上栗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商品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60万元;购买改善型自住商品房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 30%、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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