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7日讯 信用中国(广东佛山)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佛山市钰宏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处罚。
根据处罚信息,佛山市钰宏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广告主,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责令佛山市钰宏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9600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佛山市钰宏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是广东信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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