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据山东省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威海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下调首套住房首付比例。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同时,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
按照新政,职工在威海市新购自住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公积金,并可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放宽申贷缴存时限方面,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由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放宽至6个月。
《通知》还提出,放宽商转公申贷条件。商转公贷款取消办理商业住房贷款不超过三年的限制,调整为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后即可申请。
此外,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新市民、青年人等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9600元提高到12000元。
威海市于2022年8月25日曾出台公积金相关政策,按照规定,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同时,调整可贷额度。可贷额度由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到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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