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房产正文
  • 湖北十堰: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房或还贷可提取公积金

  • 2022-11-22 09:48:15作者: 庞静涛 来源: 中国网-财经
  •   10月28日,湖北省十堰市发布《十堰住房公积金关于实施七项惠民政策的通知》和《十堰住房公积金七项惠民政策实施细则》,该政策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文件显示,在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全国范围内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房的、偿还住房贷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本市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租赁住房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支付重大疾病产生医疗费用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文件同时显示,在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湖北省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家庭二套房以内),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十堰市内住房办理抵押登记。

      十堰市行政区域外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家庭二套房以内),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文件明确了房屋套数认定范围,购房人及其配偶在购房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有两套(含)以内住房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房屋套数认定以不动产证明查询结果为准。

      代际范围是指: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养/继)父母、(养/继)子女办理业务时需出具公安、民政等单位具有法律效力的关系佐证材料。

      缴存职工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签“冲还贷”协议的不能再以其他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未签“冲还贷”协议的只能办理该套住房还贷提取业务。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以自筹资金偿还住房贷款的,该部分还款金额可申请提取;以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住房公积金还款的,冲抵部分不能再提取。

    (责任编辑:王晨曦)

    猜你喜欢:

  • 长沙出了一个“宽”境洋房,怎一个宽字了得?
  • 华中时光·七月丨邂逅盛夏芳华,时光凝筑美好
  • 革新第一炮丨城市更新,南城之上天赋贵脉
  • 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进洋房里
  • 网红地再出圈!南山·天岳成为抖音&追光影视新剧开
  • 超越所享,它刷新长沙叠墅标准
  • 半山449㎡“双拼”②丨风景里的奢宅,塔尖人士臻藏
  • 4天5.5个亿!这个江景教育大城,一眼俘获多少人的心?
  • 全能户型鉴赏,城芯臻品启幕奢居人生
  • 恒大华府丨繁华主场生活圈,一府自得其乐
  • 华中时光·七月丨邂逅盛夏芳华,时光凝筑美好
  • 江山造园纪 | 不入国风雅园,焉知生活如诗
  • 江山上新丨臻品新续,超值户型,缩千里江山于方寸间
  • “大城奋斗,小城安家”可行吗?
  • 美置服务湘赣公司|深根不辍,服务再焕新
  • 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所有付出只为守护美好
  • 推荐阅读
    频道排行
    中国财经消费网   |    合作:gkjnet@qq.com
    Copyright © 2019-2023 CJ1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财经消费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