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澎湃新闻从官方微信公众号“涿州发布”获悉,河北省涿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政策措施》(简称《措施》)。
在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方面,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2套住房申请商业性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同时,引导在涿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
此外,支持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需求。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居民家庭,在涿州市市域内购买第2套普通商品住房时,可享受首套商品住房购房政策。
《措施》明确,积极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在防范风险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措施》还显示,鼓励企业出台惠民销售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出台面向各类人才、参与抗疫人员、二孩及以上家庭、现役(退役)军人、教师、先进工作者、科技人才等特定社会群体的购房优惠政策,让利于民。
《措施》提到,开发企业可根据商品房所处地类、小区品质等因素,以幢(栋)为单位,自主确定预(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手续前,对全部房源须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一次性价格备案(一房一价)。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销售时按备案价格明码标价。销售价格浮动不超过±10%进行销售【含已经进行过价格备案但未预售(销售)的商品住房】,超过±10%的,原则上应重新备案,重新备案的时间应与上次备案时间间隔60日以上。但不得低于成本价格恶意竞争,扰乱房地产市场。
对房地产企业而言,房地产用地竞买保证金按出让最低价的20%缴纳,土地出让合同签订1个月内缴纳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在放宽落户条件,实行人才优先落户方面,《措施》提到,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在城镇地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可以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随迁。
对于在城镇地区,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持有燕赵英才卡、范阳英才卡人员以及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技术工人、外国人才加入中国国籍的人员,可在就业地、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关于北京转移人口落户,仍按保定市公安局《关于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贯彻落实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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