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房产正文
  • 海南拟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买首套房可“一人购房全家帮”

  • 2022-10-09 10:10:56作者: 刘畅 来源: 中国网-财经
  •   9月5日,澎湃新闻从官网获悉,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就近期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及推行“一人购房全家帮”相关住房公积金互助使用政策,保障缴存人住房刚性需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一人购房全家帮”是指在海南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购房人,在省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可以使用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征求意见稿》明确,直系亲属是指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或子女。购房人直系亲属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住房不超过1套(2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宽至2套),方可申请办理直系亲属的购房提取和对冲还贷业务。

      提取支付首付款业务,应在购房一年内,由购房人一同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且仅限办理一次。在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未足额支付首付款且购房合同备案前申请的,购房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至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差额部分首付款;在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已支付首付款且购房合同备案后申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至购房人账户。

      购房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购房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后,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不足对冲还贷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可申请办理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表示,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取消购房交易的,应退回已提取资金;已转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该局将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成开发商原渠道退回至该局银行专户,退回资金将入账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一人购房全家帮”业务的职工必须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如对婚姻关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情况隐瞒或伪报的,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权追回骗提资金,或将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并视情节将申请人及其亲属列入失信名单,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王晨曦)

    猜你喜欢:

  • 长沙出了一个“宽”境洋房,怎一个宽字了得?
  • 华中时光·七月丨邂逅盛夏芳华,时光凝筑美好
  • 革新第一炮丨城市更新,南城之上天赋贵脉
  • 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进洋房里
  • 网红地再出圈!南山·天岳成为抖音&追光影视新剧开
  • 超越所享,它刷新长沙叠墅标准
  • 半山449㎡“双拼”②丨风景里的奢宅,塔尖人士臻藏
  • 4天5.5个亿!这个江景教育大城,一眼俘获多少人的心?
  • 全能户型鉴赏,城芯臻品启幕奢居人生
  • 恒大华府丨繁华主场生活圈,一府自得其乐
  • 华中时光·七月丨邂逅盛夏芳华,时光凝筑美好
  • 江山造园纪 | 不入国风雅园,焉知生活如诗
  • 江山上新丨臻品新续,超值户型,缩千里江山于方寸间
  • “大城奋斗,小城安家”可行吗?
  • 美置服务湘赣公司|深根不辍,服务再焕新
  • 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所有付出只为守护美好
  • 推荐阅读
    频道排行
    中国财经消费网   |    合作:gkjnet@qq.com
    Copyright © 2019-2023 CJ1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财经消费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