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对现行房地产相关政策进行适度调整优化。
一、继续在市南区、市北区(原四方区域除外)实行限购政策。
二、继续明确限购房源。对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本地居民限购2套,二孩、三孩家庭可增购1套,外地居民居住满半年限购1套;二手住房不再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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