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江苏省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优化土地出让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将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在执行竞买保证金最低限20%的基础上,首期50%出让金于一个月内缴清,90日内缴至75%,180日内全部缴清,不计利息。
《通知》称,要严控计划和调优结构。控制土地上市规模,调减住宅用地上市总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降低商住比;取消住宅地块与产业、商业、外资等捆绑上市,鼓励充分竞争。
在土地正式挂牌出让之前,实行预公告,征求意向单位对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挂牌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可根据意向单位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调整优化。
在改善土地出让规划条件方面,《通知》称将优化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优先安排好地块、小地块上市。提供改善型住宅用地,容积率下限大于1.0,上限控制在1.3-1.6;放宽住宅沿路高宽比要求,用地内部不再控制;取消高低配限制,可建设除独栋独院低层建筑外的住宅产品,中心城区内建筑高度限低12米,中心城区外建筑高度限低调为10米。
另外,《通知》要求提优审批效率。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压缩审批时间;推行“拿地即开工”;允许缴纳完成首期50%出让金的开发企业通过审批承诺制等方式提前开展场地平整、地质勘探和方案审查等前期工作。
《通知》还提及要实行不动产划线抵押登记。针对现行规定不得对一个完整小区宗地进行分割登记的规定,允许房地产企业根据分期及销售情况,将未销售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划线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对于已销售部分的房屋按幢撤销土地抵押登记并办理预告登记及首次登记,及时为购房者办理权证。推行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缴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模式,实行“交房即办证”,实现商品房交付购房人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
在5月7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在扬来扬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通知》,其中提到要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额度。
对于在扬来扬人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至20%。
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额度方面,经扬州市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有关人才、省级人才、市级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或相应学位的六类在扬来扬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不超过扬州单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的4倍、3.5倍、3倍、2倍、1.5倍、1.2倍;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对照人才层次较高的一方,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扬州市双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的对应倍数。该项人才支持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此外,对生育二孩、二孩以上(不含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扬州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分别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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