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1日讯 (记者钟文鑫) 据信用中国(天津)网站消息,近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擅自施工,违反《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被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罚款5.9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天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2月17日,轨道支队对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11标段喜峰道站进行检查执法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在第七段地基基础在建设单位未组织验收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擅自进入下一工序施工。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根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对其处以5.9万元罚款。
来源:信用中国(天津)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隐蔽工程和每一检验批及时进行检查,合格后通知工程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工程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阶段验收要求施工单位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的,施工单位未经阶段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天眼查显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易文权,注册资本为800000万人民币,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筑 证券代码:601668)全资持股。拥有4个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1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还拥有机电安装、基础设施、装饰、钢结构、建筑幕墙等一级资质。
中国网财经梳理发现,今年以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多次行政处罚记录,主要涉及超时施工、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施工等。
来源:天眼查
公司官网显示,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1962年成立于贵州,2002年搬迁至广东广州。自有员工3万余人,A股上市企业“中国建筑”子企业。2021年合同额超3000亿元,营业收入近1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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