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江苏省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限制政策的通知》,常州市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2年可上市交易。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常州市执行的限售政策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4年方可上市交易。
同一日,常州日报报道称,江苏省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将调整。
常州将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
同时,常州市将提高最高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人中有一人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两人(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90万元。
此次政策调整还包括,加大对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对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在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符合贷款条件且借款申请人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致电常州市公积金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政策出台,还没正式发文,没有细则,还在研究,建议下周再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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