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6日讯 泰达股份近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要求就债务偿付能力、关联方借款合理性、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不匹配原因等问题于5月27日前作出补充说明。
2021年,泰达股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4%至211.76亿元,归母净利润增长20.46%至2.41亿元,但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9.22亿元,同比下降403.33%。深交所要求泰达股份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深交所还指出截至报告期末,泰达股份的货币资金35.14亿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20.9亿元;期末短期借款为80.0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2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为7.6亿元,占息税前利润的比例达73.55%。基于此,深交所要求泰达股份详细说明货币资金受限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利息费用占息税前利润的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合目前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可变现资产、经营现金流等情况说明是否具备足够债务偿付能力、资金来源、偿付安排以及公司拟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
年报显示,泰达股份期内新增向控股股东泰达控股借款83.08亿元,期内归还80.24亿元,利率为3.30%-6.62%,利息2.02亿元。此外,泰达股份还向广陵新城投资拆入2.11亿元。深交所要求。泰达股份说明这些资金拆入、拆出的发生时间、金额、利率及公允性、发生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此外,泰达股份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1.53亿元,深交所要求公司列示相关资金拆借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交易内容、拆借起止日、利率、归还情况及期末余额,交易对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核实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是否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同时,泰达股份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也遭到问询,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述会计差错发生原因,是否涉及虚增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造假情形。
深交所还要求泰达股份就公司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往来款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等问题做出说明,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对于问询函问题,泰达股份需要在5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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