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各地“暖”楼市新政
自今年4月下旬以来,广东多地陆续发布楼市新政,内容涉及二手房、人才购房、限购调整、首付款比例调整、增值税征收年限调整、二孩或三孩家庭购房等。
4月26日,佛山市住建局一则调整商品房交易的通知流出,通知提到“对最近一次契税缴纳时间或不动产登记时间满5年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对此,官方确认:正对业务系统功能进行调整完善,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
4月28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称,凡持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非中山户籍人才,允许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房屋自网签之日起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4月28日,肇庆市高新区发布通知称,符合条件的第六至第八层次人才可获得2-10万元购房补贴。
4月28日起,江门市住建局联合江门市商务局对在江门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网签手续的若干购房人,按房屋建筑面积分档发放9000套、总价值3700万元的购房消费大礼包。
4月30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多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提到,满足惠阳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纳入限购重点片区。
5月1日,梅州市住建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相关通知提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当前执行的三成降至二成。
5月14日,东莞市住建局出台楼市新政:居民家庭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可以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于居民家庭持有或购买“双(多)证房”但实质作为一套住房使用的,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视作一套商品住房;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可以进行交易转让等。
除广东以外,近期全国数十个城市出台了各式各样的楼市新政,支持市民的合理购房需求。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消费)”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gkjne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