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据媒体报道,江苏省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官方微信号发布《常熟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人才以定率标准进行补贴,新建商品房按购房发票价(不含增值税)的1%给予补贴;存量房按购房网签备案价的1%给予补贴。
不过,该新政随后被删除,目前已不在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官方微信号上显示。
对于上述《实施细则》,常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确认政策执行,并表示政策已经发布,服务窗口及相关人员、程序正配合新业务做调整。
按照此次公布的《常熟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此次资助对象为在常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遵纪守法,无相关不良记录,在常熟境内购买首套用于自住商品住宅房,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资助标准是以定率标准进行补贴,新建商品房按购房发票价(不含增值税)的1%给予补贴;存量房按购房网签备案价的1%给予补贴。
按照《实施细则》,人才购房并办理完税证明后,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社保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购房契税完税凭证及无房证明(若涉及家庭购房,须提供所有购房人在常无房证明);补贴发放的银行卡信息;申报承诺书及其他所需材料。
对于资金的拨付,按照新政,由常熟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审核无误后,提交社银平台三个工作日内发放给人才本人,相关补贴所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人才本人自行缴纳。
值得一提的是,常熟市人民政府官网显示,今年3月10日,常熟市市长秦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常熟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等事项。按照常熟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纪要,彼时已原则通过《常熟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同时,要将人才落户、人才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等相关政策逐步完善落实,提高人才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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