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18日讯 (记者 钟文鑫)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消息,日前,上海城明置业有限公司新增了一条行政处罚,上海城明置业有限公司因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被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查2021年2月27日,上海城明置业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尚云里”“消息”板块中发布了一篇名为“尚云里|上海向西 阅览一座城市的未来云图”的图文推送,文中宣称“2035年规划建成……四横四纵城市干道+地铁9/12号线,人口、产业进一步聚合,板块价值持续增长,智慧洞泾,未来可期”等内容。
上述微信页面广告上所述的城市轨道交通属于服务上海的交通基础设施,从上述微信页面发布之日起至案发均处于前期研究阶段,尚未形成具体的空间布局方案。上海城明置业有限公司为了展示楼盘形象,突出该楼盘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等优点,进而在房地产市场竞争中吸引购房者前来选购,所以将上述信息对外进行误导宣传。根据上海城明置业有限公司的广告制作合同,从2021年2月27日至案发,广告费用为2万元。当事人自2021年2月27日至案发未开始销售,无销售量。
上海城明置业有限公司对规划中的交通设施作误导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责令上海城明置业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上海城明置业有限公司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对上海城明置业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
天眼查显示,上海城明置业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70%控股上海城明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46.46%控股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显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92年的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于2014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旗下拥有6家子集团(城投公路、城投水务、城投环境、城投资产、上海中心、城投兴港)、2家上市公司(城投控股、上海环境)、1家科研机构(市政规划院)等直属单位以及城投老港、城投研究总院、城投财务公司、城投环保金服公司等专业机构,是一家专业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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