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号“深圳发布”消息,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深圳金融监管部门迅速反应,截至目前共发现21.55亿元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对排查中发现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已督促银行认真落实整改,限期收回问题贷款;对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和责任人员,已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2020年4月,针对深圳市经营贷舆情,深圳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成立工作组,出台六方面17条监管要求,紧急部署辖内银行开展经营贷业务排查。2020年4月底,针对紧急排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银行立查立改,提前收回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贷款。
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始终保持房地产信贷严监管的高压态势。在行政处罚方面,继2020年和今年初就涉房贷款违规问题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后,近期再次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合计处罚1224.51万元,其中大部分为涉及房地产信贷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后,深圳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市住房建设局,立即部署辖内银行开展专项排查,派出检查组对部分银行进行现场核查,并将媒体曝光的“深房理”违规线索纳入其中。
经过多轮滚动排查和监管核查,截至目前共发现21.55亿元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核查还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贷前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资金流向监控不到位问题;部分借款人存在虚构经营背景,套取经营性贷款并挪用于购房的行为;另有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存在提供过桥资金、协助编造虚假资料、规避资金流向监控等行为,手法隐蔽且不断翻新,给核查工作造成一定困难。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问题,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已督促银行认真落实整改,限期收回问题贷款,建立问题台账,逐项对账销号,举一反三,堵塞信贷管理漏洞,确保经营用途贷款真正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对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和责任人员,已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查实的提供虚假资料的借款人,以及协助违规套取经营用途贷款的中介机构,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通报,列入银行禁止合作黑名单,或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征信系统予以惩戒。
深圳金融监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保持强监管严问责的高压态势不放松,抓实抓细滚动排查和问题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不法组织和中介机构,警戒失信个人,净化市场环境,全力保障深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深圳金融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警惕炒房组织和不良中介的误导,通过正规渠道合法诚信申请贷款,严格按照合同用途使用贷款,避免留下不良记录或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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