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房产正文
  • 北京住建委:房地产开发商不得代收代缴契税

  • 2021-04-27 18:01:59 发布于:北京市  来源: 中国网-财经
  •   中国网财经4月8日讯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消息,4月7日,北京市建委发布《关于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代收、代缴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根据现行《契税暂行条例》,及下半年即将实施的《契税法》规定:纳税人应为购房人,征收机关为税务部门。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专项维修资金也应缴纳到指定账户。也因此,《通知》明确对开发企业提出三“不得”。一、在新建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应由购房人缴纳的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房人应自行缴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代收、代缴。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代收购房人应缴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商品房销售和交付的前置条件。

      三、购房人缴纳契税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确需要代办的,可委托开发企业或第三方办理,但相应款项不得转入开发企业或其它第三方账户。

      《通知》发布前,已代收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处理?

       《通知》要求,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排查辖内已代收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项目情况,具备缴纳条件的,责令开发企业立即向有关部门缴纳;暂不具备缴纳条件的,应退回购房人或转存入属地政府指定的代收资金监管账户,待具备缴纳条件后,及时通知购房人办理缴纳手续。

      对于购房人缴纳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渠道,契税方面,购房人可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将通过一窗办理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为购房人提供便捷的纳税申报渠道,同时加强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配合,积极推进缴税、办证一窗办理。购房人也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详细咨询。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方面。购房人应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足额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房人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专项维修资金交款通知》,到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各网点进行交存,或通过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扫码支付,专户管理银行网点地址可通过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购房人也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行详细咨询。

    (责任编辑:谭梦桐)

    猜你喜欢:

  • 网红地再出圈!南山·天岳成为抖音&追光影视新剧开
  • 超越所享,它刷新长沙叠墅标准
  • 半山449㎡“双拼”②丨风景里的奢宅,塔尖人士臻藏
  • “大城奋斗,小城安家”可行吗?
  • 收入仅千万出售标价5亿美金 仲量联行溢价40倍“收
  • 华隧建设遭罚款2万元 施工现场未落实防尘措施
  • 商铺变车位 800余业主上亿元购房款打水漂
  • 中南建设发布2020年报:坚守稳健底色,归母净利增长超
  • 全能户型鉴赏,城芯臻品启幕奢居人生
  • “大城奋斗,小城安家”可行吗?
  • 美置服务湘赣公司|深根不辍,服务再焕新
  • 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所有付出只为守护美好
  • 大师级精研,解密雍山湖的生活美学
  • 恒大物业,您的24小时贴心管家
  • 这样的“人类高质量”湖居,才是真的YYDS!
  • 直击现场!长沙市一中株洲实验学校新校区正式开学
  • 推荐阅读
    频道排行
    中国财经消费网   |    合作:gkjnet@qq.com
    Copyright © 2019-2024 CJ1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财经消费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