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房产正文
  • 深圳租房新规将落地 单次收租超3月部分纳入监管

  • 2021-06-25 14:58:52 来源: 中国网-财经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下称“深圳住建局”)官方微信号3日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到,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开展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承租人租金超过3个月,或者单次收取承租人押金超过1个月的,对于超过部分的资金,由专户开立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进行监管,或者由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相应的银行保函进行担保。

      《通知》明确,按本通知规定实行资金监管的,被监管资金不得随意使用。自租赁合同生效后次月起,监管银行将租金按月释放给住房租赁企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监管资金可以用于退还承租人押金、预付租金等:1.住房租赁企业与承租人协商一致提前解除住房租赁合同;2.住房租赁企业、承租人依法或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主张单方解除合同;3.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导致租赁关系提前终止;4.住房租赁企业停止开展住房租赁业务;5.住房租赁企业经营不善,无法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退回押金和预付租金。

      《通知》明确,被监管资金按以下规定解除监管:1.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资金监管自动解除,监管银行应将剩余资金释放给住房租赁企业;2.发生本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住房租赁企业、承租人凭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书面协议或者通知、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向监管银行申请解除资金监管,监管银行据此释放监管资金;3.发生本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住房租赁企业、承租人凭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向监管银行申请解除资金监管,监管银行据此释放监管资金;4.发生本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住房租赁企业及承租人可向区住房建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凭区住房建设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向监管银行申请解除资金监管,由监管银行直接向承租人释放相应的押金及预付租金。住房租赁企业或承租人无法联系的,可由另一方当事人向区住房建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通知》还明确,规范住房租金贷款。金融机构为承租人提供个人住房租金贷款业务的,应当与承租人单独签订贷款协议,并将贷款拨付至承租人个人账户。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住房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金融机构发放住房租金贷款,应当以按照有关规定备案或者信息申报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发放贷款的频率应与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频率匹配。

      《通知》显示,本通知自2021年6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责任编辑:李伟)

    猜你喜欢:

  • 长沙出了一个“宽”境洋房,怎一个宽字了得?
  • 华中时光·七月丨邂逅盛夏芳华,时光凝筑美好
  • 革新第一炮丨城市更新,南城之上天赋贵脉
  • 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进洋房里
  • 网红地再出圈!南山·天岳成为抖音&追光影视新剧开
  • 超越所享,它刷新长沙叠墅标准
  • 半山449㎡“双拼”②丨风景里的奢宅,塔尖人士臻藏
  • 4天5.5个亿!这个江景教育大城,一眼俘获多少人的心?
  • 全能户型鉴赏,城芯臻品启幕奢居人生
  • 恒大华府丨繁华主场生活圈,一府自得其乐
  • 华中时光·七月丨邂逅盛夏芳华,时光凝筑美好
  • 江山造园纪 | 不入国风雅园,焉知生活如诗
  • 江山上新丨臻品新续,超值户型,缩千里江山于方寸间
  • “大城奋斗,小城安家”可行吗?
  • 美置服务湘赣公司|深根不辍,服务再焕新
  • 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所有付出只为守护美好
  • 推荐阅读
    频道排行
    中国财经消费网   |    合作:gkjnet@qq.com
    Copyright © 2019-2024 CJ1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财经消费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