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8日讯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消息,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福晟集团)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63445元,执行法院为闽侯县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闽0121执1624号,立案日期为2021年6月7日。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天眼查显示,福建福晟集团法定代表人为金定胜,注册资本是500000万人民币。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4日,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对房地产、工业、农业、商业的投资;物业管理等。数据显示,算上此次,福建福晟集团共有22条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额共计24.6642394亿元。此外,2020年12月22日,福建福晟集团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来源:天眼查
据了解,福建福晟集团由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为51%,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由广州福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为65%,广州福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由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晟集团)全资控股。
福晟集团官网显示,福晟集团建于1993年,是一家地产、建筑两翼协同,涉足金融贸易、物业管理等多元化领域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旗下拥有福建福晟集团、深圳福晟集团、福建六建集团等百余家下属子公司,员工达六千多人。该官网介绍,福晟集团为中国企业500强第194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56位、中国房地产36强、中国建筑业19强,品牌价值达1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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